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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措施(doc 2页)

所属分类:
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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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doc 2页)内容简介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目录:
1、拆迁法
2、隔离法
3、移去可燃物
4、清洗和置换
5、动火分析
6、敞开和通风
7准备消防器材和监护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内容提要:
  1、拆迁法
   拆迁法就是把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从主体上拆下来,迁往安全区动火后,再装回原处。此法最安全,只要工件能拆得下来,应尽量运用。
2、隔离法
   一种是将动火设备和运行设备作有效的隔离,例如管道上用盲板,加封头塞头,拆掉一节管子等办法。另一种是捕集火花,隔离熔渣,将动火点和附近的可燃物隔离。例如用湿布、麻袋、石棉毯等不燃材料,将易燃物及其管道连接处遮盖起来,或用铁皮将焊工四面包围,隔离在内,防止火星飞出。如在建筑物或设备的上层动火,就要堵塞漏洞,上下隔绝,严防火星落入下层。在室外高处,则用耐火不燃档板或水盘等,控制火花方向。
3、移去可燃物
   凡是焊割火花可到达的地方,应该把可燃物全部搬开,包括竹架板、废棉纱等。笨重的或无法撤离的可燃物,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4、清洗和置换
这两项都是消除设备内危险物质的措施,在任何检修作业前,都应执行。罐内作业的设备,经过清洗和置换之后,必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1)其冲洗水溶液基本上呈中性。(2)含氧量在18-21 %
 (3)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若在罐内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则其可燃气体浓度,必须达到动火的要求。
5、动火分析
经清洗或置换后的设备、管道在动火前,应进行检查和分析。一般宜采用化学和仪器分析法测定,其标准是:如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的,可燃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0.5%,如爆炸下限小于4% 的,则浓度应小于0.2% 取样分析的时间不得早于动火作业开始前的半小时,而且要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做到分析数据准确可靠。连续作业满二小时后宜再分析一次。
6、敞开和通风
   需要动火的设备,凡有条件打开的锅盖、人孔、料孔等必须全部打开,在室内动火时,必须加强自然通风,严冬也要敞开门,必要时采用局部抽风。如在设备内部动火,通风更为重要。
   7准备消防器材和监护
  在危险性较大的动火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并准备好足够的、相应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扑灭初起火,有时还应派消防车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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