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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乙炔火焰淬火工安全操作细则(doc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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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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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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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乙炔火焰淬火工安全操作细则(doc 1页)内容简介
氧乙炔火焰淬火工安全操作细则内容简介:
乙炔发生器:
    (1)乙炔发生器与火焰淬火工作地点之间距离应不少于10米。应避开电线的闸刀开关及送风机的抽风地点等;
    (2)乙炔发生器的水温不得超过60℃。周围空气不得超过40℃。乙炔气温不得超过100℃;
    (3)禁止将明火、燃着的烟卷或炽热的物件接近乙炔发生器。发生器防爆膜不可随便代用,并应经常检查;
    (4)气温低于0℃时,乙炔发生器内应加热水或食盐水、氯化钙水。下班时将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全部放净;
    (5)乙炔发生器冰冻时,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融化,不允许用明火加热或铁棍撬打;
    (6)每台淬火机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并应灌上一定高度的水位。每次工作前和发生回火后,都要检查一次水位。严寒时可加盐水以防冰冻;
    (7)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应经常清洗;
    (8)装出电石时严禁用钢制工具敲打乙炔罐,防止产生火花爆炸。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15兆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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