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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储管理准则(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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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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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储管理,仓储管理准则
成品仓储管理准则(doc 7页)内容简介

成品仓储管理准则目录:
一、总则
二、库位规划
三、收货管理
四、发货管理
五、退货品管理
六、滞成品管理
七、储存管理
八、附则

 

成品仓储管理准则内容简介:
第十条  发货注意事项
(一)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
(三)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
(六)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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