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制度表格 >> 企业管理制度 >> 制度建设 >> 资料信息

某橱具公司代理店管理制度(doc 3页)

所属分类:
制度建设
文件大小:
31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公司,代理店管理,管理制度
某橱具公司代理店管理制度(doc 3页)内容简介
某橱具公司代理店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本规章规定重庆市万州区欧邦住宅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邦橱具)与代理店之间的交易有关事项。
第二条:代理店的销售区域
代理店可行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代理店如欲于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欧邦橱具公司联络,取得其认可。而在某种情况下,欧邦橱具公司必须估计此店与其他代理店的竞争情况,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可予以认可。
第三条:经营商品
代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由欧邦橱具公司生产、附有欧邦橱具公司商标的所有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店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        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
代理店须于每月25日之前,向欧邦橱具公司提出下个月份的销售预定。
第五条:经销处等的设置
代理店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欧邦橱具公司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自我经发给代理店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店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需依照欧邦橱具公司的业务制度实施。
第七条:交易保证金等
代理店须照交易额,事前缴交     万元人民币金额给本公司,做为加盟权利金,欧邦橱具公司再发给此金额范围内的经营区域给予代理店。
第八条:代理商必须向欧邦橱具公司提出相关资料,如必要的资料(例如客户名册、预估客户名册、销售计划等)。
第九条:欧邦橱具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欧邦橱具公司工厂为交货给代表店的地点。但如代理店另有提出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由代理店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欧邦橱具公司与代理店双方经由协议后决定。
第十条:退货
当货品与代理店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不良品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欧邦橱具公司所有时,始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一条:付款条件
货款的缴付与订货必须付30%的预付定金,到货须马上付清余款70%。
前项付款以现金给付,后者可以15日以内为期的支票为主。
第十二条:暂停出货
代理店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欧邦橱具公司将暂停对其出货以便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