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制度表格 >> 企业管理制度 >> 工作制度 >> 资料信息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OC 25页)

所属分类:
工作制度
文件大小:
142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电业安全,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OC 25页)内容简介
1.新版《安规》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1.新版《安规》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A)工作要求。
10.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
10.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A)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油水、泥污等,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100.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
101.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2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
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10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场所的内部。
10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10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应使用三相插头。
105.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严禁将枪口对人。
..............................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OC 25页)

上一篇:某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实施规范(DOC 2

下一篇:尚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