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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DOC 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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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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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DOC 56页)内容简介
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
1.凡月平均温度最低值气温低于等于-20℃的地区,为本规程确定的寒冷地区。
1.技术评定的内容应包括:
1.改变原设计;
1.改变气瓶瓶体材料牌号;
1.无缝气瓶应按同一设计、同一炉罐号材料,
同一制造造工艺以及按同一热处理规范连续进行热处理的条件分批。
1.易熔合金不与瓶内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也不影响气体的质量。
1.有良好的抗撞击性。
1.材料牌号应是国外压力容器或气瓶用材标准所列牌号,有相应的技术要求、性
1.气瓶的钢印标记包括:制造钢印标记和检验钢印标记。
1.瓶阀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所用材料既不与瓶内盛
装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也不影响气体的质量。
1.结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10环丙烷0.53
10—气瓶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
1.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1.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1.1.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1.1.由气瓶检验员填写《气瓶判废通知书》(见附录4),并通知气瓶充装单位。
1.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1.1.确认气瓶内压力降为零后,方可卸下瓶阀。
1.1.经销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气瓶和气体,不得经销无证企业的产品或不合格
1.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1.1.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1.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2二氧化碳CO20.740.60
2氯CI21.25
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
2.不得用灰口铸铁制造。
2.中断生产超过六个月;
2.凸形底与筒体的连接部位应园滑过渡,其厚度不得小于筒体设计厚度值;
2.技术要求和性能数据应不低于本规程和我国相应气瓶国家标准的规定;
2.改变设计壁厚;
2.易熔合金的流动温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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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DOC 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