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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市场拓展分项资金商贸旅游推广资助项目操作规程(DOC 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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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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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市场拓展分项资金商贸旅游推广资助项目操作规程(DOC 28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资助内容
 支持开展商贸、旅游行业推广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商贸、旅游整体推广,对区政府或行业协会组织、我区商贸、旅游企业所承办的对南山商贸、旅游行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大型宣传推广活动,对承办单位实际发生活动费用予以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本资助项目属于审核类。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按不超过承办单位实际发生活动费用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企业承办区政府组织开展的特别重大的宣传推广活动、实际发生费用较大的,资助金额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在南山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分支机构。
2、申请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请单位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4、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活动,须提前提供活动方案予以备案;
5、企业推广活动须体现政府组织活动的主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两年内在税收、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3、资产财务状况不良或涉及重大纠纷。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报日近三个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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