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市场营销 >> 业务管理 >> 资料信息

监狱业务知识问答(doc 22页)

所属分类:
业务管理
文件大小:
92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业务知识,知识问答
监狱业务知识问答(doc 22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1、有报载,原安微省××县供销社职工李建民,1992年因犯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由于当时判决前未将李建民羁押,开庭判决时李建民自行到庭,判决宣告后,法警没有将其送往看守所,结果李建民自己回家了。就这样7年过去了。1999年在村民选举过程中,有村民举报李建民曾出过事,这才引起公检法的重视。李建民被羁押在看守所后,看守所将李建民送往监狱,但监狱拒绝收监。你认为监狱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1、答:监狱拒绝收监的作法是正确的。因为收监是监狱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入监狱,进行关押改造的活动,它标志着监狱对罪犯刑罚执行的开始。而李建民1992年被判有期徒刑6年,到1999年已过7年,判决法院在判决宣告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虽未送看守所羁押或按法律规定投送监狱执行,这是法院在执法环节的错误,李建民无任何责任,另外判决宣告后,李建民又无其他重新犯罪行为,判决执行于1998年就已刑期届满,因此监狱拒绝收监是正确的。
2、某看守所给监狱送来一名罪犯,该犯80岁,左脚还患有残疾。对这名罪犯,监狱是否可以暂不收监?为什么?
2、答:监狱不可暂不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有三种情形。其中一种情形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所谓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属于老弱、病残、需要他人照顾才能生活。比如盲、瘫等等。而这个罪犯虽然高龄(80岁),左脚患有残疾,但尚未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因此,监狱应当收监。
3、有人认为,监外执行就是保外就医。你认为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有人认为,监外执行就是保外就医,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拘役场所服刑,而依法批准不在监狱或者拘役场所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两种情形的监外执行:一是罪犯交付执行刑罚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监外执行;二是罪犯在服刑期间,由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监外执行,因此,单纯认为监外执行就是保外就医,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