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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及管理知识分析法委(PPT 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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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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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及管理知识分析法委(PPT 77页)内容简介

国际贸易及管理知识分析法委(PPT 77页)目录:

第一部 电子商务总则
第二部 对数据电文适用法律要求
第三部 数据电文的传递
第四部 电子商务的特定领域
第五部 货物运输

 

 

国际贸易及管理知识分析法委(PPT 77页)简介:

定义为本法的目的:
(1)"数据电文"系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2)"电子数据交换(EDI)"系指电子计算机之间使用某种商定标准来规定信息结构的信息电子传输;
(3)一项数据电文的"发端人"系指可认定是由其或代表其发送或生成该数据电文然后或许予以储存的人,但不包括作为中间人来处理该数据电文的人;
(4)一项数据电文的"收件人"系指发端人意欲由其接收数据电文的人,但不包括作为中间人来处理该数据电文的人;
(5)"中间人",就某一特定数据电文而言,系指代表另一人发送、接收或储存该数据电文或就该数据电文提供其他服务的人;
(6)"信息系统"系指生成、发送、接收、储存或用其他方法处理数据电文的一个系统。

“数据电文”
1. “数据电文”的概念并不限于通信方面,还应包括计算机产生的并非用于通信的记录
2. “类似手段”反映出«示范法»不仅打算适用于现有的通信技术,而且打算适用于未来可预料的技术发展
3. “数据电文”的定义还企图包含它的撤销或修订
“电子数据交换(EDI)” 定义基本上是参照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手续工作组通过的定义拟定的“发端人”和“收件人”
 1. 在没有人直接干预的情况下由计算机自动产生的数据电文,亦应包括在(3)项定义范围之内
 2. “收件人”是发端人意图通过传递数据电文来进行通信的人“发端人”是作成数据电文的人,即使该电文是由另一人发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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