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放式营销”法则(doc 11)
“粗放式营销”法则(doc 11)内容简介
现代的市场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程度,很多企业因此提出了“深度分销”、“助销协销”、“联销体”等各种营销新思路。
“深度分销”等营销模式,确实代表着将来营销的方向;但它们就适合众多中小企业吗?
完美的未必是适合的,不适合就必定不是最好的。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深度分销”适合于基础较为雄厚、渠道已经基本能够驾驭、营销队伍基本成型的大中型企业,而对于渠道都还没建立或者不完善的中小企业来讲,要“深度分销”,其“深”从何而来,它连“销”都还不完备啊。
我们结合多年的策划经验,根据中小企业渠道的薄弱现状,以及中小企业营销人才的匮乏等情况,提出另一套营销模式,专门适合于中小企业,或者适合于营销刚刚起步的企业,那就是“粗放式营销”模式。
所谓粗放,是指眼光要高、要大,步子要大,浅尝则止,要象张飞,该粗则粗,切忌精细,也不能深入,深入看起来很美,但其实是个美丽的陷阱。
放眼全国,全面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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