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企业VIP专用 >> 制度表格大全 >> 文件包信息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精编)(22个doc)

所属分类:
制度表格大全
文件大小:
13200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精编)(22个doc)内容简介

    该文件由精品资料网精心编制,在各企业《财务管理常用表格》中精心挑选整理,让您在最短的时间获取最有价值的案例,节约您宝贵的时间。文件包由22个word文档组成。我将定期升级此文件包。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精编)(22个doc)目录:
一、关于实行全市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二、关于推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doc8)
三、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doc26)
四、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五、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fuweiti.ppt
六、工程公司企业标准安全施工检查制度doc16
七、工程公司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八、工程机械城消防安全制度管理--www-go
九、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一、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十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三)
十三、建筑工程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十大制度
十四、建筑工程部分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制度汇总
十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DOC3
十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doc11)
十八、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二十、某中心校学校建筑安全制度
二十一、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二十二、附件二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精编)(22个doc)内容摘要:
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简介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安全施工职责
 第八条  电力集团公司(电管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局)(以下简称电力公司)总经理(局长)职责:
1. 总经理是本电力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施工)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本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施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 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监察机构和所属施工企业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和健全负责。
4. 必须将安全工作列入本电力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 审定电力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电力公司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施工)工作。
6.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反事故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措施,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 确保电力公司和所属企业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对安全工作做到重奖重罚。


其中《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简介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
  (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
  (三)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六)负责对申报资质等级一级企业和国家一、二级企业以及国家和部级先进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