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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重要部位标准安全规范(DOC 10页)

所属分类:
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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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重要部位标准安全规范(DOC 10页)内容简介

主要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自来水厂分类
5.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
主要内容:
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固定焦距、方向;
b)  不应有盲区;
c)  通过显示屏24小时内均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d)  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显示画面的1/60。
5.2.1.5  制高点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显示屏能显示单位内主要通道和重要部位。
5.2.1.6  周界安装摄像机的部位,夜间应有报警灯光联动的功能。
5.2.1.7  其他区域安装的摄像机,通过显示屏应能显示监视范围内所有人员活动的情况。
5.2.1.8  加氯(氨)房摄像机安装在室内时应采取防爆、防腐措施。
5.2.1.9  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24h图像记录。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24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天。硬盘录像机应符合DB 31/295的要求。
5.2.1.10 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云台、镜头等。
5.2.1.11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和调整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s以内。
5.2.1.12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GB 50198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3级的要求。
5.2.1.13 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 36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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