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动力科工作标准QZ-XJ02.012—2005(doc 9页)
设备动力科工作标准QZ-XJ02.012—2005(doc 9页)内容简介
一、 范围
二、 职责与权限
三、 工作内容和要求
四、 检查与考核
一、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动力科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动力科。
二、职责与权限
2.1 设备动力科科长、副科长负责领导和管理职能组、钳工组、电工组、管子组、维修组、工具组、综合组、变电组的各项工作。
2.2 职能组由科领导、生产调度、工程技术人员、设备能源管理及经济统计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有关设备和能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调度指挥各小组开展日常的军民品生产保障及辅助工作,组织协调与外单位的业务往来及联络工作;负责编制设备、动力、能源管理工作计划及制订有关设备、动力、能源等方面管理制度。负责全厂设备、能源的检查、考核、管理、统计、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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