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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及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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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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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
关于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及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doc 9页)内容简介
关于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及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内容提要:
各省辖市建设委(局),省定扩权县(市)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肃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及《河南省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07〕162
号)、《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
〔2008〕63 号)规定,我厅决定对 2008 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已
结案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
如下:
一、2008 年 7 月 27 日,由安阳市云明建筑公司承建,安阳市
永安咨询监理公司监理的安阳市榕树湾小区西区 2#楼项目,施工
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 人死亡。给予安阳市云明
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陈建春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80 天,停止
其参加招投标 180 天;吊销专职安全员窦志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1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的处理。给予安阳市永安咨询监理公
司项目总监申安平停止参加招投标 90 天的处理。
二、2008 年 11 月 3 日,由河南省昊元建设工程公司承建,平
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平顶山市帝荣蝶湖湾 3#住宅
楼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给
予河南省昊元建设工程公司安全副经理徐宏峰(二级建造师)暂
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80 天,停止其参加招投标 180 天;吊销
专职安全员楚相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
的处理。给予平顶山市诚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郭建木停
止参加招投标 90 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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