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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网的运行和维护操作规范(doc 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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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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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运行,维护,操作规范
燃气管网的运行和维护操作规范(doc 43页)内容简介

燃气管网的运行和维护操作规范目录:
一、总则 
二、燃气管网的运行和维护 
三、燃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四、用户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五、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六、抢险维修的管理与操作 
七、中毒、火灾与爆炸的处理 
八、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
九、带压开孔、封堵作业 
十、运行、维护、抢修记录

 

 

燃气管网的运行和维护操作规范内容提要: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中燃集团各城市燃气公司的燃气输配管理,确保各项目公司燃气输配系统的安全运行,提升各项目公司生产运营的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2、各立项建设的项目公司,在投入生产运营前,必须经过集团总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投入生产运营。项目公司对集团总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竣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总部生产运营部。
3、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并准备投入生产运营的项目公司,必须编制置换投产方案,报集团总部生产运营部审批后实施。置换投产方案原则上实施“间接法”,即用氮气置换空气、用燃气置换氮气。检测含氧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方可置换燃气。
4、各项目公司生产运营系统各岗位的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燃气输配工、电焊工、电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
5、各项目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项生产运营管理制度。负责经营管理的“一把手”(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6、各项目公司的燃气设施和重要部位(门站、调压站、调压撬、调压箱)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无线通讯设备进入场站生产区。未经批准严禁在场站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7、各项目公司的防雷设施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电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
8、中燃生产运营系统的调度、运行、巡检、维护、抢修等各岗位的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必须真实、规范,并定期对原始记录的数据进行检查和分析。
9、中燃生产运营系统的员工必须达到如下的形象标准、纪律标准和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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