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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doc 57页)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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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安全通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doc 57页)内容简介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目录:
1、范围
2、定义
3、总体要求
4、试验的一般条件
5、空章
6、分类
7、标志和说明书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9、电动器具的起动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11、发热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4、空章
15、耐潮湿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8、耐久性
19、非正常工作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21、机械强度
22、结构
23、内部布线
24、元件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27、接地措施
28、螺钉和连接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内容简介:
1、范围
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这些器具可以带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他们的组合。
不打算作为一般的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清洁器具。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2:对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的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录放机类似设备(IEC65);
──医用器具;
──手持或电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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