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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 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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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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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员,人员安全,安全生产责任,生产责任制
煤矿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 111页)内容简介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一)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一)不按规定维修、延接风筒造成迎头风量不足的;
(一)因本人违章,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负直接责任;
(一)因本人违章,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
(一)因本人违章,造成设备损坏的;
(一)因本人违章,造成隔爆设施损坏的;
(一)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一)施工的通风设施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一)熟悉瓦斯检测仪检修工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一)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一)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事故的;
(一)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的;
(一)违章作业或者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一)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事故的;
(一)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七)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七)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三)不按制度进行冲尘或冲尘效果达不到要求的;
(三)因失职工作失误导致他人伤亡的。
(三)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伤亡的。
(三)在值班期间,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出现异常,不及时汇报处理的。
(三)在值班期间,通讯联络系统出现异常,不及时汇报处理的。
(三)对重大事故有预兆或者已发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十项应急处置权”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取措施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局部通风工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
(三)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检测仪的有关规定;
(三)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三)未及时安设或安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三)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检修质量 不合格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九)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二)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便携式报警仪送检或维修不及时的;
(二)发现他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以制止的;
(二)安设风机位置不合理,造成风机喝循环风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二)对工友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造成事故的;
(二)对损坏的通风设施不及时维修的;
(二)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局部通风和风机安装的有关规定以及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
(二)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二)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
(二)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
(二)熟悉瓦斯检测仪的工作原理;
(五)了解瓦斯检查的有关规定和操作方法。
(五)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和风门的规定;
(五)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八)了解有关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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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 1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