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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分析(PPT 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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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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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系统技术,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分析(PPT 70页)内容简介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条文分析
消防水源(术语):是指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
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并宜采用市政给水;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
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乡规模和工业项目的重要性、
火灾危险性和经济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宜为90%~97%。
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系统直接供水时,当需要两路消防供水时,水井不应少于两眼,每眼井的深井泵的供电均应采用一级供电负荷。
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当天然水源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
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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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分析(PPT 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