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公司招聘制度(doc 10页)
第一节 外部招聘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确定部门用人的原则:
1、 符合公司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目标实现的需求;
2、 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求;
3、 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
4、 适应用人部门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
二 公司各部门如确有用人需要,部门主管制订用人计划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核定并统一组织实施。
三 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公司范围内的招聘(即通过公司内部网络进行选拔)。在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考虑从外部进行招聘。
四 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会、人才网站、猎头公司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材料。
五 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应聘材料,并会同用人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通知。
六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并如实填写《应聘人事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后备档。
七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应聘人员面试,笔试,及其他测评活动。根据结果,用人部门确定试用意见。
八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背景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欺骗和隐瞒者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 员工按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十 新进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用人部门确定录用意见,并反馈人力资源部备档。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岗开始试用。
十一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为本公司员工:
1、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
2、 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
3、 参加非法组织;
4、 品行恶劣,曾受到开除处分;
5、 吸食毒品;
6、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
7、 经医院体检,本公司认为不合格;
8、 欺骗学历或用假文凭的;
9、 其他任何隐瞒,欺骗行为者。
十二 人力资源部备档材料:
1、 员工招聘测评表;
2、 应聘人事登记表;
3、 学历、身份证复印件;
4、 体检表
5、 其他重要文档。
十三 试用期后,用人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由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领取《转正申请表》、《员工自我述职书》,填写完毕后,提交给所在部门主管,所在部门主管对试用员工进行考核,并填写《员工转正考核定级表》经所在部门上级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意见并备档。
十四 转正申请得到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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