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人力资源 >> 员工管理 >> 资料信息

海事实用性人才教材之政务受理(DOC 65页)

所属分类:
员工管理
文件大小:
177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实用性
海事实用性人才教材之政务受理(DOC 65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第一节  海事行政受理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共八章八十三条。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简介
为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维护海事行政许可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海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海事公约,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以下简称“许可条件规定”),于2005年12月15日交通部2005年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9日以交通部2006年第1号令的形式对外公布。200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许可条件规定”是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0号令)和《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1号令)之后又一部规范和统一海事行政许可行为的部门规章,是努力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力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