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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岗位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办法(DOC 37页)

所属分类: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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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聘任,考核办法
学院教师岗位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办法(DOC 37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教师岗位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体现受聘人员工作业绩,实行工作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机制相结合原则。根据《*****岗位设置、聘任管理与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教师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2.注重工作实绩;
3.兼顾教学、育人管理和科研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设置、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的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岗位设置、聘任与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与组织协调工作。各党总支成立相应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的设置、聘任与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方式
学院签定聘任合同的教师,按聘任合同规定的业绩要求分年度和聘任期满两种方式进行考核。
其中受聘为一级教授的教师岗,聘期内其业绩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受聘二级教授的教师岗,聘期内其业绩达到*****省规定要求的由省有关部门实施聘任与考核。
受聘为三级及以下岗位的教师,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和相关制度与办法,在岗位设置、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党总支具体组织聘任期管理与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学院批准。
四、各级岗位考核条件
(一)一级教授岗位考核条件
一级教授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考核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二级教授岗位考核条件
二级教授岗位属省管高级岗位,其考核条件在达到学校三至四级教授岗位考核基础上按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三至四级教授岗位考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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