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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有关工资的疑难问题解答(doc 8页)

所属分类:
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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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有关工资的疑难问题解答(doc 8页)内容简介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
2、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哪几个部分?
3、最低工资不包括哪几部分?
4、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减哪些项目?
5、职工加班加点工资以什么为计算基数?
6、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如何支付?
7、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班工资如何支付?
8、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在工作时数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其工资?
9、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10、如何折算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
11、如何支付职工的病假工资?
12、什么是“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
13、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4、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
15、特殊人员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16、什么是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知情权?


1、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几个部分?
  解答: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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