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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集团员工考勤管理细则(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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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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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集团员工考勤管理细则(doc 7页)内容简介
方正集团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内容提要:
3.0考勤细则
3.1出勤:
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13:30-18:00。
3.2签到:
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办公室和生产系统员工每日打四次,加班另打,每次打卡间隔时间须在10分钟以上。公司采取统一在指定地点打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否则一经发现,两人均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并予以罚款。
补签卡次数:每人每月补卡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如超过,每补一次卡罚款20元,罚金将集中作为公司集体活动的公用基金。
3.2.1个别特殊岗位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无法按考勤系统要求打卡的,可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可免于打卡。
3.3外出:
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事时必须填写“外出申请单”并经本部门直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3.4迟到:
员工比规定时间晚一分钟打卡即为迟到,迟到时间以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3.5早退:
每日下班即上午12:00、下午18:00前无故离岗者或提前1分钟打卡下班及未打卡者均视为早退,早退按矿工处理。
3.6请假:
员工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后方可休息,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的,应在当天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并在回到公司的当日及时补写请假单并经相关流程审批,报行政部门备案。如不履行上述手续则按旷工处理。
3.6.1事假/调休请假的最小单位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的按两小时计。
3.6.2年假/病假请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
3.6.3其他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以天为单位,必须一次性休完。
3.6.4试用期员工不得无故请事假,如确有紧急情况,试用期内最多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3天,同时延长相应天数的试用期。
3.7出差:
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并经所在主管部门经理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8加班:
员工加班须符合以下规定:
3.8.1加班人员提出申请,并报上级主管核准的;或上级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3.8.2公司在节假日将安排有关人员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或接待工作的加班。
3.9加班时间:
3.9.1除正常工作八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算作加班,员工的加班时间将取员工的打卡记录和加班申请审批的交集。
3.9.2非作业员级别员工平时加班从19:00开始计算,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小时将记为零加班,具体情况为:正常工作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即为8元/小时;周六、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即为11元/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基本工资的3倍计算、即为16元/小时。
3.9.3员工加班原则上先安排调休,调休时间三个月内有效(含加班当月),过期不补。调休后加班时数在规定范围内的计算加班费;调休后加班时数超出规定范围内的不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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