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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制度(doc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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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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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制度(doc 16页)内容简介
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制度内容提要:
第一条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评定以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基本素质/资历作为各职等评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业绩量化指标为评定的必要条件;工作绩效、专业技能作为动态竞争性条件,主要通过对其是否满足专业/管理能力及职责要求的考评予以评分,评分时工作业绩和专业技能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其中占权重70%的工作业绩又划分为两部分:当期业绩占30%,“当期业绩”指截至评定期的全年业绩表现;累积业绩占40%,“累积业绩”指近2年及以上的业绩总体表现,设定的目的为肯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连续性贡献。
技术人员职等评定标准参见附件三《各技术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专业人员是以专业技能从事管理和专业服务工作为主,因此主要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标准参见附件四《各专业职等评定参考标准》。
对连续两次以上绩效考评优秀、对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评议可破格晋升职等作为奖励。
第二条 管理流程
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进行集体审议,中、高级职等的评定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内容的面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择优评聘。
评定小组成员提出疑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出现分歧时可进行针对性投票表决,赞成票占三分之二以上者才算通过。
特聘人员由评定小组集体审议、组长进行裁决。
经评定小组审议确定的各职等人员名单由管理部汇总、总经理审批。
原则:
“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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