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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招调员工常见问题解答(doc 32页)

所属分类:
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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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调员工,常见问题解答
某年招调员工常见问题解答(doc 32页)内容简介
某年招调员工常见问题解答内容提要:
一、今年招调员工业务的办理时间有何变化?
答:为了增强对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宏观调控,今年市计划局将在确定年度人口机械增长数量的基础上,按季度下达工作任务,要求我们的工作量做到“两头小,中间大”,化减高峰期的工作压力,实现市外招调工整体工作时间前移。今年的市外招调工工作将于3月3日启动,较去年提前了一个月的时间。企业立户时间为3月3日至7月31日,网上申报招调工信息的时间为3月11日—10月31日,窗口截至受理招调工个人材料的时间为12月1日,与去年相比,所有工作事项的时间均前移,同时,指标的有限期也缩短为40天。为此,我们呼吁企业积极配合,经办人员抓紧办理。
二、怎么理解今年办事手册中增加的《承诺书》?
答:社会需要诚信,招调工工作涉及企业、个人多项基本情况更需要诚信。劳动保障部门今年推出一项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以“承诺书”的形式,承诺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招调工业务,一旦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办人和拟招调人员出现违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停止办理招调工业务1年、2年、3年和不予办理招调工业务的处罚措施。同时,劳动保障部门也将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和制裁招调工违规行为。情况严重的,如提供伪造国家机关文书的,将提请公安部门立案调查,追究造假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是一家综合性集团公司,所有下属公司的招调员工工作集中在集团统一办理,请问办理立户手续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集团公司在办理招调工立户时,如其下属公司集中在集团办理招调员工工作,须按照深圳市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下属公司的名称、纳税额、人员数量结构等基本信息,下属公司的纳税额不再合并计入集团公司的纳税总额。
在办理立户手续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窗口留复印件:
1、年审合格的下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核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工商部门出具)等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3、下属公司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户条件中提到的“纳税”,具体是指什么税?
答:《办法》中提到的“税”具体是指向深圳市税务部门缴纳的国税与地税之和。
五、企业立户时是否需要提供创汇证明?
答:不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已从相关部门获取了企业的出口创汇数据。
六、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若纳税额不符合立户标准,可以立户吗?
答: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业务处(科)室审核企业提供的税务部门的减免税文件等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立户。
七、上一年度纳税已达5万,但仍有欠税的企业,是否可以立户?
答:不可以。
八、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立户?
答:不可以。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企业需引进持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以及其他企业生产急需的特殊人才的,可向就业服务或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申请代理引进。
九、非法人企业可以立户吗?
答:不可以。如果非法人企业需引进持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以及其他企业生产急需的特殊人才的,可向就业服务或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申请代理引进。但是,以下情况例外:
1、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非法人企业,经其法人单位同意并提供法人委托书后,可以申请立户。
2、原为法人企业,但由于体制转换,今年已变更为非法人企业的,在其法人单位同意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后,可以申请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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