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食品说明书(doc 54页)
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食品说明书目录:
(一)公司章程…………………………………………………………………5
(二)人事管理规划……………………………………………………………15
(三)培训管理规划……………………………………………………………28
(四)绩效管理规划……………………………………………………………33
(五)薪酬管理规划……………………………………………………………40
(六)结束语……………………………………………………………………53
(七)参考文献…………………………………………………………………52
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食品说明书内容提要: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九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五十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五十四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 股东。
第五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公司主管
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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