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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订、修订、废止申请单5(doc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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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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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订,废止,申请单
文件制订、修订、废止申请单5(doc 4页)内容简介
文件制订、修订、废止申请单内容简介:
一、目的:为规范就学贷款作业标准.
二、范围:凡本校学生并设有户籍者均适用.
三、权责: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四、定义:协助中低收入家庭之学生就学,减轻其筹措教育费用之负担
五、作业内容:
5.1学期注册前一个月公告学生申请办理就学贷款之相关规定
5.2协调教务处打印就学贷款注意事项于学生注册应注意事项通知书上并分送全校学生
5.3协调出纳组打印学杂费缴费单加列可贷金额,
5.4每年八月一日(下学期为一月十五日)至开学前同学至台北银行办理签约对保手续
5.5开学当日受理就学贷款同学办理缓缴学杂费手续
5.6本组建立并初校申办就学贷款同学数据
5.7十月二十七日(下学期为三月十日)前造送学生数据名册与媒体文件至财税中心查核
5.7.1查核申请者家庭是否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7.1.1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者或未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而家中有二人以
上子女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者
5.7.1.1.1约于每年11月中旬(下学期为四月中旬)造送上述申贷学生之「就学贷款申贷名册」(承贷银行适用)及媒体文件,发函送台北银行复审
5.7.1.2不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标准者
5.7.1.2.1通知学生应补缴学杂各费
5.8银行于复审就学贷款同学申办各项资料无误后,约于每年元月上旬(下学期为六月上旬)
将贷款总金额拨付本校  
5.9发放书籍费、住宿费及其它应退各费
5.9.1由本组造送学生「申请就学贷款学生申贷应缴应退明细表」给会计室、出纳组
5.9.2由出纳组将应退各费转帐入学生账户
5.9.3应退款拨款入帐日期确定后公告学校首页及本处网站上
六、相关文件:
6.1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办法
6.2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就学贷款作业要点
七、使用窗体:
  7.1就学贷款申贷名册(财税中心适用)
7.2就学贷款申贷名册(承贷银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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