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员师职业标准试行(doc 20)
室内装饰设计员师职业标准试行(doc 20)内容简介
1.1 职业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员(师)
1.2 职业定义:
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室内装饰设计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空间想象力和创作设计与绘画表现能力,一定的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色觉灵敏。
..............................
用户登陆
人力资源知识热门资料
人力资源知识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