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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培训教材(PPT 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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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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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培训教材
水行政执法培训教材(PPT 54页)内容简介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水行政监督检查
第三节  水行政许可与审批
第四节  水行政处罚
第三讲水政水法第二部分
第三章水行政执法
执法,是指国家机关执行、适用法律的活动。
在我国,执法任务分别有两个系统负责实施。
一个是司法系统,由国家的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审
判活动来实施;
另一个是行政系统。由国家的各级行政机关即各
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通过依法行政来实施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
以处理诉讼案件为目的这是司法不同于一般执法活动的主要原因
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司法
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司法组织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过程中的执法活动。
狭义上的司法
狭义的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办理诉讼案件中的执法活动。
司法机关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司法机关
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的专门机关,
在我国只包括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人民检察院。
广义的司法机关
还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劳动改造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因为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侦查、拘留、预审等职能。
此外,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的各级公安机关、各级国家安全机关,
以及负责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劳动改造机关和对其实行管理的司法行政机关,
也属于广义的司法机关的范畴之内。
第一节 概论
一、行政执法概述
1.行政执法的概念
2.行政执法的特征
3.行政执法的分类
就是行政主体按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
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执法有以下特征
(1)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直接执行、落实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它是把行政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事或人。
 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有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两种,
抽象行政行为:
是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它不是行政执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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