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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在生产中的重要意义(PPT 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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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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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重要意义
安全工作在生产中的重要意义(PPT 66页)内容简介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变迁
(1)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1949-1983年)
1952年12月,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
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1984-2004)
1984年,主管安全生产的劳动人事部在呈报给国务院成立
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报告中把“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写进了报告,并得到国务院的正式认可。
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
从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便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而确立下来。
(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2005年至今)
 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
 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红线意识”来历 针对2013年5月下旬以来,国内发生了一系列安全事故
,尤其是6月3日吉林德惠宝源丰企业有限公司发生121人死亡事故为导火索,
正在国外访问的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
每死亡人数大约相当于发生一个汶川地震。
直接损失在1000亿以上,间接损失无法衡量。
天津港爆炸事故2015.8.12
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160多人死亡、累计住院人员500多人,
17000多住户房屋受损,保险损失高达100亿。
其惨痛教训和沉重代价敲响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警钟。我们切莫再“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而应当乐亦鉴之,哀亦鉴之,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生产中的不安全情形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3、管理缺陷和环境缺陷
新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新员工教育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
生产现场杂乱,地面有杂物、积水等不安全状态
安全培训不足
安全监管不到位
安全检查不到位
设备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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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在生产中的重要意义(PPT 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