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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重点概述(PDF 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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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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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劳动法
劳动法重点概述(PDF 33页)内容简介
(1)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1)禁止单独适用: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
(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
(2)工作满1 年(3)年满18 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
(2)禁止重复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3)经过用人单位推荐或批准,劳动者临时脱产或半脱产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一)法定变更(no33、34)
(一)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般范围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
(二)协商变更(狭义的劳动合同变更)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
(二)特殊情形(仲裁未受理的情形)
(二)级别管辖1. 直辖市仲裁委员会 2. 省、自治区仲裁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六)结案(七)裁决效力(八)强制执行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选为社团代表参加会议等)
1. 重新就业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
2. 应征服兵役的;
4.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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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重点概述(PDF 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