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资料信息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DOC 68页)

所属分类:
管理制度
文件大小:
172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臭氧层,物质管理,管理条例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DOC 68页)内容简介
(一) 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
(一)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而未备案的;
(一)有合法生产或者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业绩;
(一)生产或者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一)维修单位为了维修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一)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期限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许可证的;
(三) 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传出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实施检疫的;
(三)对发现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有效期限;
(三)有效期限;是指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从年初到年末。特殊情况下,也有少于一年或者多于一年的情形。
(三)有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
(三)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
(三)超出使用配额许可证规定的品种、数量、用途、期限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进行调查和取证;
(二) 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
(二)准予生产或者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品种、用途及其数量;
(二)实验室为了实验分析少量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二)有生产或者使用相应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未按照规定完整保存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资料的;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条例规定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二)超出生产配额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生产或者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或者进出口许可证的;
(五)扣押、查封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
(五)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