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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结算风险提示之教你“识”诈(ppt 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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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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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风险,风险提示
企业结算风险提示之教你“识”诈(ppt 31页)内容简介
企业结算风险提示之教你“识”诈内容提要:
风险之一:来自开证行的风险
即期信用证不能即期收汇!
    什么是即期?是否等于“立即”?
  判断:
南亚某银行来证规定:“提供受益人开立的以我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同时附加条款中又规定“收到正本提单15天内付款”,在对议付行的指示中则规定:“请向我行索偿,在收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后,我行立即按你行指示付款。”
某行在一份即期信用证的偿付指示中规定:“授权你行在收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后,借记我行在你行的帐户,起息日为收到单据后10-20个工作日。”
申请人与开证行勾结拒付!
  ----经济危机下,开证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往往指示开证行要求受益人提供由客商签字的单据作为拒付或迟付的接口,或以有关单据的签字与开证行预留信用证指定人签字样本不符为由拒付,迫使出口商降价、迟付、拒付等损失。
受益人不能及时收汇!
  信用证结算方式占我国出口结算的50-60%,开证行的实力和信誉如何是收汇安全的重要保证;
  次贷危机前,对非洲,南美,东欧等地区信用证倍加小心;
  次贷危机后,请关注你在美国的开证行是否属于问题银行;
  信用证结算是纯单据买卖,单据与货物市场紧密相关,银行也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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