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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论述题大全(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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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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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管理论
风险管理论述题大全(doc 7页)内容简介

风险管理论述题大全内容提要:
1、试述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1)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的发生,对当事人而言必有损失形成。例如,火灾、沉船等事故发生,则只有受害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无任何利益可言。  (2)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可能也有获利机会的风险。例如,市场行情的变化,对此企业造成损失,对彼企业则可能是有利的;对某企业而言,市场的此种变化将遭致损失,而市场的彼种变化则可能带来好处。    (3)纯粹风险的风险事故及其损失,一般可以通过大量的统计资料进行科学测量,而投机风险则难以做到,因为投机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环境、市场变化和道德因素等的制约。
(4)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有时相互交织,这时进行风险分析,就必须根据风险因素的形成和风险事故的发生过程进行逻辑分析和判断,以准确认定风险的性质。
2、比较风险避免、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
区分风险避免、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十分重要,风险避免消除所有发生损失的可能,是一种自足型风险管理技术,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能被成功加以运用。当风险避免完全消除了所有损失的可能性以后,不再需要其他风险处理技术,就风险避免这一措施足矣,因此称其为自足型风险管理技术。而在风险处理中还需要一些风险处理计划,甚至更进一步的风险处理技术来减少损失的可能性,因为有些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分清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之间的区别是提高风险管理效果的关键。因为损失预防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抑制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程度。因此要视具体的风险管理目的而定,如果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则应采取损失预防措施;如果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减少损失程度,则应采取损失抑制措施。在更多的情况下,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措施在风险管理中往往同时使用,一个风险管理计划往往既是损失预防计划,也是损失抑制计划。
3、企业在责任诉讼案中可以运用哪些理由进行抗辩?
在责任事故发生后,风险管理者应积极主动配合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辩护,以期将责任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其可运用的抗辩理由有:
(1)根本没有责任,企业必须证明自己与受害方所受损害无关;
(2)自担风险,企业若能证明受害方已经认识到某项活动所包含的风险却仍然参与此项活动,因之造成的损失,企业可以免责;
(3)受害方有过失,企业以此理由进行辩护,如果成功,则可以避免赔偿或至少可以减少赔偿金额;
(4)最后明显机会原则,企业在以受害方有过失为由进行抗辩时,原告可能会以最后明显机会原则胜诉,最后明显机会原则是指原告虽然有过失,但只要他能证明企业方有最后的明显机会去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却没有利用这一机会,那么可从企业处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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