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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药可救的“马路杀手”(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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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杀手
无药可救的“马路杀手”(doc 9页)内容简介
无药可救的“马路杀手”内容提要:
在美国德克萨斯州,54岁的卡车司机斯托瓦(Stovall)从来不是什么新闻人物,可是最近的一次酒后驾车,却使他数天内扬名海内外,引发坊间学界无数讨论。其实事情的起因一点也不复杂:斯托瓦同往常一样,喝了几杯“黄汤”之后,开着卡车就上了路。醉意醺醺之下,卡车在公路上左右穿梭,幸好仅仅在撞伤一人之后,就被警察及时拦下。抽血测试表明,斯托瓦血液内的酒精浓度整整超标4倍,已经属于德州刑法中的犯罪。
不过话说回来,酒驾在美国并不是什么新闻。某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仅在当年,全美就有大概1.59亿人次酒后驾车。如果平均到美国的3亿人口中,相当于在每两个美国人里,就至少有一个人在当年曾经酒后驾车。当然,数学计算不等于现实情况。实际调查显示,美国18岁以上的成年人当中,仅有2.3%承认曾经酒驾。换句话说,绝大部分美国司机都能洁身自好,但在极少数有酒驾历史的“马路杀手”中,平均每人一年酒驾多达23次。而且更加惊人的一个数字是,在第一次被警察逮捕之前,这些“杀手”司机已经平均酒驾87次。
斯托瓦先生显然属于这一少数人群。实际上,早在这次被捕之前,他已经有8次酒驾定罪记录,其他未被发现的酒驾尚不知有多少。按照德州刑法典的规定,如果仅仅是初犯,酒精浓度超标4倍也只是轻罪,后果大多是暂扣驾照加强制学习,顶多再加上罚款。可是如果超过两次酒驾,就自动升级为重罪,所科刑罚在理论上可以最高达到无期徒刑。不过在本案之前,无期徒刑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因为德州2500万人口中,还没有任何人因为酒驾而在监狱度过余生。即便是习惯性酒驾者如斯托瓦先生,尽管三番五次被绳之以法,还不一样开着卡车在德州的大街小巷撒野?显然法官们认为,对于一个每年有数百万人违反的罪名,适用无期徒刑这一极端处罚无疑不太恰当。其实在绝大多数酒驾案中,被告人甚至都不必蹲监狱,要不然美国监狱远比现在更加人满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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