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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部部长工作细则分析(doc 45页)

所属分类:
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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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部部长工作细则分析(doc 45页)内容简介

采购管理部部长工作细则分析目录:
附件1:部长的权利
附件2:采购管理部部长工作流程图
附件3:采购管理制度
附件4: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5:发料作业管理办法
附件6:案例及典范:

 

采购管理部部长工作细则分析内容提要:
集中管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拼接以下三种情况分类实施:
    1、对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根据本市的通信发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计划,集中申报市或省计划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间表。通信基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月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制定技术规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饯项目工作小组。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根据情况委托副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计划、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执行管理工作。
     2、对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计划。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少的配件、设备可在征得市局物资处同意的筋提下,各使用单位直接向有关单位采购,订购合同要在物资处备案。合同的内容、设备的型号、价格及其他条件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必要时,科技处、物资处及专业室可不定期组织检查。
     3、对移动电话手机、计算机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终端设备,各使用、销笛单位提前一个季度报计划给市物资处,由市局物资处汇总各需要单位所报计划后,根据进货价低于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三证”齐全的原则,集中采购,统一进货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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