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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某物业项目的整体设计与构思(doc 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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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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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物业项目,整体设计
长春某物业项目的整体设计与构思(doc 41页)内容简介

长春某物业项目的整体设计与构思目录:
第一部分  怡景佳苑物业项目的整体设计与构思
第二部分  管理方式与运作程序
第三部分  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
第四部分  管理指标与措施
第五部分  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六部分  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第七部分  早期介入服务内容
第八部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九部分  工作计划
第十部分  物资装备
第十一部分  费用测算

 


长春某物业项目的整体设计与构思内容提要:
业主公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约属于协议、合约性质。订立本公约的目的,是要清楚和明确各项规则,使物业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物业管理者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使双方都明白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本公约将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并对全体业主或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每个业主对其单元有全权之处理权,包括出售、转让、按揭、出租、批准享用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或变卖,而无须其它业主或对该物业有任何权益的人士同意,但该处理须明确地受本公约限制和保障。
第四条:“业主大会”:指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该物业重大管理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1.“业主管理委员会”:指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后,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其物业权益,并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2.“业  主”:指根据相关的销售合同或预售契约拥有物业全部或部分单元的房产所有权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或多个法人与自然人及发展商,以及他们合法的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和因单元抵押而依法可处分抵押单元的抵押权人。
3.“使用人(非业主使用者)”:指业主所购单元的承租人、借租人、代理人(委托人)、雇员、访客及业主许可进入或使用其单元的其他受许可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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