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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哲学全面概述(doc 57页)

所属分类: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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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哲学,全面概述
托普哲学全面概述(doc 57页)内容简介

托普哲学全面概述目录:
第一章  托普哲学
第二章  运行体系
第三章  管理制度纲要

 


托普哲学全面概述内容提要:
托普集团内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各专业集团公司、各法人公司、各级部门都应设有相应的行政部门,托普集团的每一位员工,都应了解、掌握一定的行政事务处理能力,并履行自身所在岗位相应的行政职责。专职行政人员是集团内专职履行行政职能的专门人才。
托普集团由各级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托普集团公司运行监控部(COO)、各专业集团CEO/CFO/CIO/COO及各法人公司SEO/EO办公室(行政主管或助理)履行其领导公司行政工作的职能。
1、控股集团
(1)董事局办公室履行其对董事局的各类行政职能;
(2)监事局办公室履行其对监事局的各类行政职能;
(3)公司运行管理部(COO)负责其本部门资源部门的行政职能,同时对各专业集团及法人公司的行政工作进行监管。
2、专业集团公司
(1)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其对董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2)监事会办公室履行其对监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3)专业集团运行管理服务部(COO)负责其本部门资源部门的行政职能,同时对各法人公司的行政工作进行管理和服务。
3、法人公司
(1)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其对董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2)监事会召集人负责或指定人履行其对监事会的各类行政职能;
(3)SEO/EO行政主管(助理),履行其对本部门经营中的各类行政工作职能。
4、重要部门或重要项目
对于重要部门或重要项目,可由部门/项目负责人申请报专业集团公司批准,在不超过控股集团行政人员/部门定岗比例的情况下,可设行政岗位/人员。
5、个人
员工个人根据公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自身岗位职责,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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