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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础知识(doc 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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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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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础知识(doc 34页)内容简介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础知识目录:
33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33-1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本知识
33-1-1 招标投标释义
33-1-2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33-1-2-1 招标范围
33-1-2-2 承包方式
33-1-3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
33-1-3-1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
33-1-3-2 招标单位
33-1-3-3 投标单位
33-1-3-4 中介机构——招标代理及其他咨询服务组织
33-1-4 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管理
33-1-4-1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33-1-4-2 建筑市场行为管理
33-1-5 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在建筑市场中的作用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础知识内容提要:
建筑市场行为管理是市场日常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作用在于为建筑市场参加各方制定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共同或各自遵守的行为规范,并监督检查其执行,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正常运行。
一、工程发包(招标)单位的行为规范
符合规定条件的工程发包(招标)单位,就是建筑市场上的合法买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其他合法方式自主发包工程。建筑施工及有关的其他任务,不得发包给不符合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承包范围的承包单位承担,更不得利用发包权索取或收受贿赂及回扣,有此行为者将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二、工程承包(投标)单位的行为规范
工程承包单位即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上必须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包工程,才能成为合法的卖方,不得无证、无照或者越级承揽任务,非法转包工程,出卖、出借、出租、转让、涂改、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以及利用行贿、回扣、给“好处费”等手段招揽任务,或者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有此等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处以罚款。在工程中指定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因设计、施工不遵守有关标准、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按有关的法规处理。
三、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行为规范
中介机构和人员是在建筑市场上为工程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专业知识服务的,主要有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咨询服务单位。这些单位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才能在建筑市场上从事中介服务活动,而且不得超越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提供中介服务,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服务费用,没有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按合同执行。中介服务单位不得同时接受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委托。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正直、公平、尽心竭力地为客户和雇主服务,不得收取客户和雇主以外的他人支付的酬金,不得泄露或盗用由于业务关系得知的客户的秘密,不得使用施加不正当压力、行贿受贿或自吹自擂、抬高自己、贬低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在同行中进行承揽任务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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