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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美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的法律思考(ppt 65页)

所属分类: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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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事件,公司治理,法律思考
由国美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的法律思考(ppt 65页)内容简介

由国美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的法律思考目录:
一、国美公司简介及主要人物介绍
二、案情回顾
三、法律分析
四、相关案例及经验教训

 

由国美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的法律思考内容提要:
“没有永恒的敌人,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昔日的国美掌门人、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和现在的董事会主席兼任总裁陈晓从当初的英雄惜英雄走到了今天的公开决裂。
国美事件有典型意义,应引起法学界的关注和探讨,特别是股东和董事会之间在公司治理之间的矛盾、内部人控制、公司高管的忠诚义务等问题,都能在本案中找到实证。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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