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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建设项目范本(doc 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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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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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范本
某工程建设项目范本(doc 42页)内容简介

某工程建设项目范本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邀请书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技术规范 
第七章 投标文件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图纸 

 

某工程建设项目范本内容提要:
2、投标报价
2.1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规定本次招标采用下述报价方式之一)
1)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费用定额、预算定额等相关规定进行报价。
2)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报价。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企业自身的情况报价。
2.2投标货币。按照前附表规定。
3、投标文件的组成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一览表
6)投标保证金
7)报价清单(工程量报价清单)
8)施工组织设计
9)项目管理机构
10)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1)资格审查资料
12)其他材料
4、投标保证金
4.1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应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的金额,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
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
4.5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书的;
4)中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5)其他。
5、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
5.1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方案外,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还可以附加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5.2备选投标方案应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招标人的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5.3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予以考虑。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7.2外层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7.3内层包封包括:《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在内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7.4外层包封和内层包封的包装所有粘接缝隙处必须有签字并盖章等标记,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方式证明所收到的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及标记完好,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7.5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8、开标
8.1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所列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
8.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还可以邀请公证部门的人员参加。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8.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8.4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拆封、宣读有效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
8.5开标内容应做出文字记录,由主持人、各投标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分发复印件给各投标人(开标记录表见附件一)。
9、评标
10、定标与签订合同
10.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个数见前附表。
10.2招标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10.3确定出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在该通知书中标明中标标价、有关签订合同的日期、时间、地点(格式详见附件二)。
10.4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5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8.4款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标的结果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人(格式详见附件三)。
10.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必须重新招标
10.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存在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招标人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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