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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时特制衣实业有限公司《专卖店管理标准》(DOC 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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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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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时特制衣实业有限公司《专卖店管理标准》(DOC 29页)内容简介
为树立品牌及专卖店形象,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专卖店员工须遵守下列店务规定:
1、专卖店工作人员未经店长的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擅离岗位及私自调假;
2、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及私自调班或调假,特殊情况须经店长以上直属主管批准。
3、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叫人代签。
4、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1日前由店长排定,未经店长允许,秒得擅自更改。
5、员工请假需报直属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6、穿着工装时,不能在公共场所有不良言形,以免影响公司声誉。
7、员工用餐时间为30分钟,店长应合理安排员工用餐时间,必须轮流进餐,不得在店堂内用餐,餐后及时补妆并清理现场干净。
8、工作时必须穿着公司指定整齐制服及配戴工牌于左胸前,并应有专业仪态。
9、不论在任何情景下,应面带亲切笑容及不得与顾客争论。
10、店长休息时必须指定人同代班,并报请上级批准。
11、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应面带微笑,热情服务,不得与顾客争吵或不礼貌,不得任意评论顾客的言行、服饰。
12、不可在货场内粗言秽语、饮食、戏闹、聊天,亦不得在货场内及后房吸烟或睡觉。
13、不可在货场内依傍货架或墙壁、双手叠在胸前或插在裤袋内。
14、不得对上司态度恶劣及拒绝履行上司之合理工作安排。
15、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服务标准及清洁标准。
16、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启电脑、收银机。
17、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带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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