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内容简介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六、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七、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八、加强医德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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