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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印室文印及设备管理规定(doc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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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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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定
文印室文印及设备管理规定(doc 3页)内容简介
文印室文印及设备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第一条、为使公司文印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传递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三条、凡以总经理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通报、通告、信函、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公司领导批准复印的文件、材料均属打印范围。
第四条、由归口部门负责拟订、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全厂性的月(季)生产、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全厂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也应安排打印。
第五条、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厂性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和便函都不属打印的范围。
第六条、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予办理;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办理。
第七条、凡需打印的文件、资料应将其底稿首页附上“发文单”经部门经理审查同意,统一编号,方能交付打印。
第八条、文印员接稿后,应认真检查文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符合文件归档要求等,对发文手续不全、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文印员有权拒绝打印。
第九条、文稿打完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不得延误。
第十条、文印员把原稿和打字清样交给拟稿人校对。校对者校完后应在原稿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凡是总经理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见第三条范围)分别由拟稿人负责校对,由文印室负责复印、装订,达到字迹清晰、版面清洁、装订整齐,由行政秘书负责上报下发。以部门名义下发的生产工作计划安排,专题会议纪要,由归口部门负责校对、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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