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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PPT 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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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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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PPT 33页)内容简介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主要内容解读
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结束语
目的意义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召回流程: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处置和监督管理
适用范围:不安全食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
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包括食品、
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
(第2条、第45条)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
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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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PPT 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