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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调查方案(doc 10页)

所属分类:
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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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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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调查方案(doc 10页)内容简介

财政部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调查方案目录:
一、目的与范围
二、调查内容
三、抽样方法
四、调查方法
五、数据处理方法和程序

 

财政部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调查方案内容提要:
数据处理方法和程序
(一)调查表的填写和审核
本方案要求采用财政部统一制发的《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样本企业在填写调查表时,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填写好的调查表应有填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调查表应逐级进行审核,包括调查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数据的异常。如发现调查数据存在虚假或错误,应及时予以校正,对确实存在的数据异常,应另附说明。
(二)调查表数据的录入和保存
经审核的调查表,应利用数据处理软件(TBWin95,通用报表数据管理系统)所提供的录入界面进行数据录入。为保证录入质量,录入的数据应进行逻辑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修改录入中的错误。经检查后的数据以数据盘形式逐级上报,有关数据资料(含数据盘)要求保存五年。
(三)数据处理步骤
数据处理原则上按照“县(区)负责调查表审核,地(市)负责调查表录入,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负责数据合并、审核和上报”的方式进行。具体处理步骤为:
县(区)负责本县(区)样本企业调查表的发放、收集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的调查表上报给地(市)主管部门。
地(市)负责操作数据处理软件,对样本企业调查表数据进行录入,并负责对所录入数据进行审核,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
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地市已录入的调查数据,并再一次进行审核后上报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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