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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工程给排水的禁忌60条雷区(doc 32页)

所属分类:
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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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消防工程,给排水
关于消防工程给排水的禁忌60条雷区(doc 32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1、消火栓可跨越防火分区吗?
答:(1)消火栓不可跨越防火分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明文规定: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二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未对此内容作明文规定,而高层建筑防火等级要高于多层建筑,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同样适用于高层建筑。(这一条值得商讨,当采用防火门时,可以考虑跨越防火分区。建规5.3.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高规6.1.12.1:6.1.12.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从以上可以得到佐证:防火分区之间疏散楼口试可以借用的。同理当失火时,防火门及卷帘会关闭,但防火门可人工开启,从消防队员灭火的实际来看,肯定是先进到没有失火的防火分区里,借用本区消火栓灭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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