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金融保险 >> 资料信息

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法律制度的完善(doc 6页)

所属分类:
金融保险
文件大小:
40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金融风险,法律制度
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法律制度的完善(doc 6页)内容简介

一、中国目前的金融风险状况
二、从金融法制的视野看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
三、下一步金融法制建设的取向


非常高兴出席这次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举办的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本届论坛确定的主题“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我认为很好、很有意义。创新是金融业持续发展永不衰竭的动力,是金融业生命所系的必然趋势。无论是50年代以现代养老基金创立为起点的机构投资者的兴起,60年代信用卡的诞生,还是70年代包括欧洲美元、欧洲债券在内的多项创新的问世,乃至80年代以后新一轮金融自由化浪潮中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和金融混业产品的出现,可以说20世纪整个世界金融业兴衰得失的历史,就是一部金融创新跌宕起伏的历史。当然,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金融制度、机构、市场、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每一次创新,金融机构在获得丰厚回报、金融业在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中国金融业在创新过程中也不例外。因此,如何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良性互动,始终是摆在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金融法律制度既是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主体和金融业务法律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的制度安排,也是对金融监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安排。金融立法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规范和调整金融监督管理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强调对金融机构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在政府失灵的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市场在金融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实现金融管制与市场自律间的平衡和协调发展。有市场就会有风险,有金融市场就会有金融风险。因此,金融立法的主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监督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围和金融机构可承受的区间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金融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