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医疗管理知识服务规范(PPT 34页)
重性精神疾病医疗管理知识服务规范(PPT 34页)内容简介
重性精神疾病医疗管理知识服务规范(PPT 34页)目录:
一、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五、考核指标及解释
六、附件
重性精神疾病医疗管理知识服务规范(PPT 34页)简介:
重性精神疾病(psychosis):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
精神疾病患者:已被精神卫生医疗专科机构明确诊断的患者
本《服务规范》的对象: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指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居所的患者。
户籍人口: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流动人口:为暂时离开住地而没有实现户口迁移的各种移动人口。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的时候,除需要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外,还应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
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应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系统填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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