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建筑工程管理 >> 建筑材料 >> 资料信息

建筑工程材料与构件取样抽查方法必备手册(doc 38页)

所属分类:
建筑材料
文件大小:
927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工程材料,取样,必备手册
建筑工程材料与构件取样抽查方法必备手册(doc 38页)内容简介

建筑工程材料与构件取样抽查方法必备手册目录:
第一章:混凝土取样方法
第二章: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
第三章:建筑砂浆取样方法
第四章:水泥取样方法
第五章:骨料取样方法
第六章:钢材及其焊接件取样方法
第七章:钢材化学分析取样方法
第八章:墙体材料取样方法
第九章:基础回填土取样方法
第十章:防水材料取样方法
第十一章:建筑幕墙取样方法
第十二章:建筑门窗取样方法
第十三章: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采样方法
第十四章:地基基础工程程桩的抽检方法
第十五章:主体工程结构混凝土抽检方法
第十六章:主体工程砌筑砂浆(筒压法)抽检方法
第十七章:预制构件抽检方法
第十八章:钢结构无损检测抽检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与构件取样抽查方法必备手册内容提要:
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
需要确定


..............................